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智庫專家在線申報系統
通訊地址

附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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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智庫專家申報確認函

 

確認事項

申報人茲此正式確認並完全知悉:申報人向香港中醫藥研究院(Hong Ko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以下簡稱「本院」)所申報並擬獲授之任何榮譽性質之稱號,系屬本院基於其章程規定與內部評審制度,對申報人在學術研究、行業貢獻或社會影響力等方面承諾之事實認可所授予之非營利性、非僱傭性、非管理性、非職能性之純學術榮譽稱號

本榮譽稱號之性質,不構成也不得被視為以下任何一項法律關係或法律保證:

  • 任何形式之聘用、任命、職務委派或行政任職安排;
  • 任何明示或默示之僱傭關係、服務契約或勞動合約;
  • 任何可據以主張報酬、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福利、費用報銷或其他經濟利益之法律基礎;
  • 任何行政授權、行為代理、對外代表或機構代言;
  • 任何可據以從事醫療行為、專業服務、職業資格主張或執業行為之法律依據。

 

申報人亦知悉,本院依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為獨立法人學術機構(登記編號:67828089 – 004),非屬政府部門、醫療機構、監管機構或任何具有行政審批職能之單位,本院不具也不從事任何形式之專業資格認證、職業資歷審核、醫師或技術人員註冊、診療授權、學歷核發或臨床資格頒授等行政行為。

因此,任何由本院所授予之榮譽性稱號,不得作為任何執業資格、專業資歷、職業認證、商業背書、行政認可或法定授權之依據或證明檔。申報人明確理解並承諾,不得以本院授予之任何榮譽頭銜作為從事醫療服務、診療行為、執業資格授課、法律代理、執業諮詢或其他需取得法定行政許可之執業活動之依據。如需依法從事上述行為,應依據申報人所在地之法律法規,另行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正式核准或執業資格,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使用榮譽稱號之承諾

申報人承諾,在任何公開場合或書面檔中使用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授予之榮譽稱號時,將遵守以下規則:

任何由本院所授予之榮譽性稱號,不得作為任何執業資格、專業資歷、職業認證、執業背書、行政認可或法定授權之依據或證明檔。為明確界定申報人與本院之法律責任邊界,並避免誤導社會公眾或產生風險誤解,現就使用該等榮譽稱號之具體規範與申報人法律責任承諾如下:

一、【合法使用承諾】 申報人保證僅於合法場合及合規語境中使用該榮譽稱號,並明確標注「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榮譽稱號」,不得將該稱號誤導性簡化、誇大、遮蔽或斷章取義使用。

二、【禁止虛假宣稱】 申報人不得在任何場合以該稱號名義聲稱申報人為本院正式員工、管理人員、法人代表、行政主管、醫療人員或具授權行為代理人,亦不得對外發表任何以本院名義作出之未經授權聲明或意見。

三、【責任排除聲明】 申報人理解並確認,凡申報人因任何原因(包括使用本院頭銜)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訴訟、誤導、損害、欺詐、失實陳述、資訊錯誤或法律糾紛,一概與本院無涉,概由申報人自負一切法律後果與賠償責任,本院不承擔亦不應被追究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民事、行政、刑事、聲譽或道義責任。

四、【即時撤銷權與免責】 申報人同意並接受,如本院經查實或合理懷疑申報人存在任何違反法律法規、誤導社會、損害本院聲譽、違反本確認函內容或不當使用稱號等情形,有權隨時撤銷該頭銜,無需另行通知,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之權利。

五、【不可轉讓性】 該榮譽頭銜為申報人個人名義授予之不可轉讓性榮譽,禁止任何形式之轉讓、借用、轉授、名義出租、團隊共用或作為法人資產使用。

六、【接受監督與合規義務】 申報人自願接受本院監督管理,並承諾配合本院不定期開展之稱號使用合規審查與聲譽風險排查。

審核與批覆時限
本院將自正式收到完整申報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流程,並通過官方郵箱honor@hkrccs.ac.cn向申報人發出是否獲批之回覆。若在郵件發送日起之3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本院任何形式之回函或通知,則視為該次申報未獲通過,恕不另行解釋或說明。

備案與資訊查驗
經正式核准授予之榮譽職銜,將由本院統一納入「香港中醫藥研究院專家智庫信息查驗系統」予以登記與備案,並通過本院榮譽職銜查詢平台對外開放查驗。

所有獲授人士之姓名及榮譽編號,均可通過該平台進行公開核驗,系統將顯示申報人之榮譽職銜、登記時間及所屬研究方向等基本資訊,以確保授銜流程之嚴謹性、透明度與對外公信力。

法律聲明
榮譽職銜之授予僅代表本院基於其章程所作出之學術性、名譽性、非營利性單方面認可,不構成任何僱傭、職務任命或行政授權行為,亦不得作為執業資格、專業認證或法律主張之依據。所有申報人須簽署確認函並承諾依約合法合規使用該稱號。

聲明與簽署

申報人已詳細閱讀並理解上述所有條款,並承諾遵守本確認函之所有規定。申報人確認,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授予之榮譽稱號不構成任何形式之聘用關係或法律義務,申報人亦不會利用該頭銜進行任何違法或違規行為。如有違反,申報人願意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撤銷榮譽稱號之決定。

Clear Signature
備註:
所有提供的資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或不實資訊,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有權撤銷申報資格。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對所有申報材料予以保密,僅用於學術評審,不作其他用途。
本表格填寫完成後,請連同所有附加材料以電子郵件或紙本形式提交至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或其授權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