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的倫理學探討:傳統醫德與現代醫療倫理的碰撞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时间:2020-10-29 来源: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中醫藥不僅是中國古代醫療實踐的結晶,更蘊含著深邃的倫理思想與人文精神。從《黃帝內經》到《備急千金要方》,中醫藥的發展始終與“仁術”“濟世”“德行”密不可分,構建了以“醫乃仁術”“視病猶親”等為核心的傳統醫德體系。而隨著現代醫學制度化、科技化、商業化的推進,西方主導的醫療倫理學(如四項原則:尊重自主、行善、不傷害、公正)逐漸主導醫療倫理討論框架。這種轉變使中醫藥傳統醫德與現代醫學倫理在價值觀、行為規範與制度實踐層面產生了一定的張力與碰撞。本文試圖從倫理學視角,梳理中醫藥的傳統醫德思想,對比現代醫療倫理體系,探討兩者間的契合與衝突,並提出融合發展的可能路徑。
中醫藥倫理思想深受儒家“仁義禮智信”影響,視“仁心”為醫者之本。《禮記·月令》有云:“醫者意也,必先安之、敬之、喜之。”《黃帝內經》則倡“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彰顯醫學的社會倫理功能。
“視病猶親”:孫思邈《大醫精誠》強調,“見彼苦惱,若己有之”,要求醫者以患者為本,將其痛苦視作己痛。
“救人濟世”:醫者的社會責任不僅止於診療,更在於為蒼生謀福。醫德高尚者應不辭貧賤、不計報酬,體現“行善”本意。
在中醫觀念中,醫乃“道術”之一,是修身與濟世的合一實踐。醫者修德、修身、修術三者合一,構成了倫理責任的整體。
“德術並重”:唐代王燾《外臺秘要》指出,“醫之為道,德先術”,即強調德行為醫術之根。
“無欲則剛”:拒絕功利之心,警惕因名利而損害醫道。
中醫強調人體與自然、社會、心理狀態的協調平衡。這種哲學底蘊形成以整體、和諧、動態為核心的醫療觀,具有天然的人本與環境倫理特質。
現代醫療倫理學主要源自西方生物倫理學體系,特別是1979年《貝爾蒙特報告》與Beauchamp & Childress的“四項原則”倫理模式,即:
尊重自主(Respect for Autonomy):病人有權作出知情決策;
行善(Beneficence):醫者須主動促進患者利益;
不傷害(Non-maleficence):避免對患者造成損害;
公正(Justice):分配醫療資源須公平合理。
該模式強調個體主體權利與制度約束,構成現代醫學實踐與倫理審查(如臨床試驗、器官移植、基因編輯等)的核心標準。
中醫傳統強調醫者判斷與仁心救人,如“病者信醫,委命於醫”,對醫者權威有高度信任;
現代醫學強調患者的“知情同意”與“選擇權”,將醫療決策還給患者。
→ 碰撞點:中醫藥文化下“醫者主導”模式,在現代醫學中或被批評為“父權主義”;反之,過度強調知情自主也可能忽視中醫望聞問切、整體判斷的臨床特性。
中醫醫德強調無條件濟世、視病猶親;
現代倫理則重視專業界限、責任劃分與法律義務。
→ 碰撞點:傳統醫德追求“義診”“廉診”,而現代醫療則受限於法規與收費制度,易導致行醫熱情與商業運營的衝突。
中醫強調醫者自律、心法修養,如“靜以修身、仁以養德”;
現代醫學則注重倫理審查、行為問責、法律糾紛處理。
→ 碰撞點:中醫藥缺乏與時俱進的倫理監督與評估機制,傳統醫德難以單靠道德自覺保障現代醫療的風險控制與問責需求。
在保持中醫醫德文化核心的基礎上,融入現代倫理原則,可考慮建立“仁本—主權—行善—問責”的綜合倫理架構:
核心維度 | 傳統醫德觀點 | 現代理念補充 | 融合方案 |
---|---|---|---|
核心價值 | 醫乃仁術、濟世救人 | 尊重自主、風險告知 | 強調醫患共決與信任建立 |
執業方式 | 醫者自律、德術並重 | 法規審查、倫理委員會 | 引入中醫特色的倫理審核制度 |
患者關係 | 視病猶親、同理為本 | 尊重差異、知情選擇 | 構建文化敏感型知情同意流程 |
社會角色 | 濟世為懷、醫者救世 | 公正分配、責任問責 | 推進醫療公平與制度建設 |
中醫藥院校與醫療機構應將醫德教育從“經典誦讀”轉向“情境模擬+實證研究+制度學習”的多元體系,培養兼具文化素養與專業倫理能力的現代中醫人才。
建立涵蓋中醫醫療、藥品使用、科研試驗、知識產權等層面的倫理評估系統,並設立專門的中醫倫理諮詢與爭議調解機構,以補足傳統醫德“無制度化”的短板。
中醫藥醫德體系在中國醫學文明中佔據極其重要的地位,其以仁為本、以德為先的價值觀對現代醫學具有深遠啟發意義。面對現代醫療倫理所要求的制度規範、知情自主與行為可控,中醫藥唯有在堅守本源的同時,與現代倫理理念相融合,方能在當代醫療實踐中展現其文化內涵與時代生命力,實現從“仁心仁術”到“德法並重”的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