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时间:2021-08-17 来源: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近日,本院留意到社會上出現個別機構或個人,疑似以「香港中醫藥研究院」「香港中醫藥研究院認證」「香港中醫藥研究院合作基地」「由香港中醫藥研究院研發/監製/監製配方」等名義,對外宣傳銷售食品、保健品、藥品、療程服務或相關產品與項目。上述行為已嚴重損害本院聲譽,並有可能誤導社會公眾,造成重大風險。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Hong Ko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下稱「本院」或「HKTCM」)特此以嚴正態度對外聲明如下:
一、本院機構性質與定位聲明
- 本院依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為獨立法人學術機構(登記編號:67828089 – 004),屬非政府、非官方、非監管性質之第三方中立學術研究組織。

- 本院不是政府部門,不是行政機關,不是監管機構,亦不具任何行政審批、監管或認證權限。
- 本院之職能定位,專注於:
- 中醫藥理論與學術研究;
- 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理念推廣;
- 學術會議、智庫研究與國際學術交流;
- 對中醫藥相關政策議題提供第三方學術建議。
- 本院不提供任何臨床醫療服務,不從事任何形式之診療活動、治療方案銷售、醫療產品推介或療程營銷。
二、本院從未從事食品、藥品及任何產品生產經營
為避免任何誤導或不實聯想,本院再次鄭重聲明:
- 本院不具備亦從未申請任何食品、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生物製劑等產品之生產、加工、製造、代理或銷售資格。
- 本院從未設立任何藥品、保健品、食品或相關產品之生產線、工廠、實體店鋪或電商銷售平台。
- 本院不參與、不投資、不掛名、不代言任何食品、藥品、保健品、營養補充品、療程套餐或所謂「中醫藥配方產品」。
- 任何聲稱「由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 研發/研製/監製;
- 授權/聯合出品/技術支持;
- 指定產品/戰略合作產品/合作品牌;
- 醫師團隊背書/臨床推薦」
等之產品或服務,一概與本院無關。
凡市面上打著「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旗號之任何產品、療程或商業宣傳,均非本院產品,不代表本院立場,不構成本院之任何保證、認可或背書。
三、對冒用本院名義行為的嚴正立場
對於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本院正式書面授權,而以本院名義或相近名義進行下列行為者,包括但不限於:
- 冒稱與本院「共同研發」「聯合實驗室」「臨床基地」「戰略合作機構」;
- 在食品、藥品、保健品、醫療服務、療程項目之包裝、宣傳物料、網站、社交媒體或廣告上標注「香港中醫藥研究院」字樣、標識或偽造印章;
- 對外宣稱其產品或服務「已獲香港中醫藥研究院認證/審核/監製/推薦/背書」;
- 借用本院名義舉辦商業推廣會、招商會、培訓課程或其他收費活動;
- 偽造、變造以本院名義出具之「證書」「授權書」「合作協議」「研究報告」等文件;
上述行為均屬嚴重冒用、偽稱或誤導公眾之不法行為,本院予以最嚴厲譴責,並保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之權利:
- 向香港及相關司法管轄區之執法部門、監管機構及消費者保護機構舉報;
- 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主體之民事責任,包括名譽損害賠償;
- 視情節向相關機關反映涉嫌觸犯欺詐、虛假陳述、誤導性宣傳等法律之事宜;
- 透過律師函、法律訴訟及公告聲明等方式,追究其責任並澄清本院聲譽。
本院將對任何冒用本院名義、標識或偽造本院文件之行為,採取零容忍立場。
四、本院不設「認證產品」「指定品牌」制度
為杜絕不實宣稱,特此明確:
- 本院現階段不設立也未曾啟動任何形式之:
-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認證產品」;
-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推薦品牌」;
-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指定用藥/指定保健品/指定食品」;
-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聯合品牌產品」。
- 任一宣稱為「本院唯一指定」「本院戰略合作產品」「本院專家團隊試驗通過」之產品或服務,均屬不實用語或惡意誤導,與本院立場及實際工作無關。
如市面上出現相關宣稱,敬請社會公眾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
五、如何識別本院官方信息
為方便社會各界準確識別本院資訊,特此提醒:
- 本院重大聲明、機制公示及正式資訊,將僅通過:
- 本院官方網站或經本院正式確認之網域;
- 本院正式發佈之書面文件(加蓋本院公章或載明正式抬頭);
- 本院確認之正式電子郵箱(例如以本院域名結尾之郵箱)
對外發布。
- 如對某一合作聲稱、產品宣傳或活動名義真偽存疑,社會公眾、媒體及合作單位可透過本院官方聯絡渠道進行核實。
- 本院未在商業平台設立官方「網店」或「品牌旗艦店」,請勿將任何電商銷售頁面視作本院官方產品渠道。
六、對社會公眾、業界與合作夥伴的提醒
- 社會公眾在接觸任何標榜「中醫藥」「保健」「調理」「抗衰老」「治未病」等產品與服務時,應謹慎甄別其資質及來源,切勿因其標註「香港」「研究院」「中醫藥」「國際」等字眼而掉以輕心。
- 各類企業、機構及從業人士在與任何自稱與本院「有合作/有授權/有背書」的第三方接觸前,應先行透過正式渠道向本院核實,避免成為不實宣傳或違規行為之間接受害人。
- 媒體機構在報導涉及本院名稱之項目或產品時,亦敬請於刊載前進行交叉查證,以共同維護專業及公共利益。
七、舉報與聯絡方式
如任何機構或人士發現有疑似冒用、偽造或不當使用「香港中醫藥研究院」名義、標識、印章或虛假宣稱本院合作之情況,歡迎向本院舉報或提供線索。本院將根據情況評估後,視需要採取相應行動。
(此處可按實際情況補充:
八、結語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作為立足香港、面向全球之中醫藥學術與智庫平台,將一如既往秉持學術中立、嚴謹求實之原則,專注於理論研究與國際學術交流,不參與任何形式之商業產品運作及市場推銷。
對於任何冒用本院名義牟取不當利益、誤導公眾或損害社會信任之行為,本院將依法堅決追究其責任,並持續透過公開聲明與正式渠道,維護本院名譽及社會公眾之合法權益。
特此嚴正聲明。
香港中醫藥研究院
Hong Ko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 (HKTCM)